蚀日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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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灵力充盈丰沛,无灵根之人多受修仙者庇护,虽不能练气,却也能吃一些富有灵气的灵果灵食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修仙之人又大致分三类,食物链最底端的是散修,其上是世家宗族,再往上便是有高手坐镇的门派教宗了。其中又以五大教派为最,清流剑宗位列其首,主修剑,以武力值远高于自身境界而着称;其后是凌霄宗,宗内有音修体修符修等不拘一格;再次之是霰元教,精通阵法符箓;剩下的药王谷和天地会,一个是有主角受作死时的奶妈朋友,一个是比魔教还像魔教,有宗教性质,人员鱼龙混杂的帮派。 而求仙问道,又有八境,分别为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出窍,合体,大乘,飞升。像元贞这样元婴期修士,大门派中多达百人,但放在修真世家中,已经算得上中流砥柱了,这便是资源的差异。更何况她又是剑修,只要不刻意对上几大派的嫡系子弟,以一对多,独身一人行走江湖委实没有太大的危险。 元贞此行的第一个目标是清流剑宗正北方向的蚀日窟。说是窟,其实不然,那是一个位于大陆西北荒漠腹地的鬼城遗址,相传是上古时期仙魔大战的遗迹,有许多大能陨落前遗留的剑意传承与天阶地阶的法宝灵器。不过既是远古遗迹,这机缘想必也没那么容易求得,她很清楚自己作为一个没有主角光环的配角,是没有气运加成的。但就算寻不到传承,去参悟参悟前辈的剑意对修行也是有帮助的。况且听闻那片沙漠鬼蜮时常有妖兽魔兽出没,脱离了原剧情的降智和霉运debuff,打打怪试炼试炼应当有助于自己进阶。 御剑飞行数日,元贞来到了沙漠边陲的城镇且莫。在远古的仙魔大战结束后,且莫城四周灵气日渐稀薄,又兼其作为魔教教众最后销声匿迹的地方,这里成为了三教九流的交易流通之所。 如今的魔族与妖族乃是人人喊打喊杀,四处流窜,若想潜入中原等地,必须想法子收敛魔气,遮掩伪装。只有在这等三不管地带,才能光明正大地行走于日光下。根据原书中粗浅略过的描述,元贞推测,魔界与修真界应该是类似于平行空间的存在,只有大陆边界有少数几个空间叠合的交会点,可供流通,这名为塔木陀的沙漠中便有一处。而妖族则是以大陆南部临海的传送口为中心,将方圆百里仙魔两界的山川湖泊都占为所有。 街上人魔妖混杂,有甩着毛绒尾巴的猫科妖修,风尘仆仆,走南闯北做买卖的散修,也有浑身笼罩着黑色魔气,时跑时跳的顽童。小摊上的商品也是令人应接不暇,号称刚刚活取没几天,还冒着热气的南疆九尾狐的妖丹,正版保真的霰元教上品避火符,魔尊每日睡前必饮的赤日鹿鹿血酒,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元贞服用了一枚时限一周的中品易容丹,仍扮作男子,只不过将太过招摇的容貌稍加掩饰。中品易容丹区别于上品,只对元婴期及以下起效,而上品则是只要在合体以下都有用,甚至合体期也分辨不出你是人是鬼。元贞是这样想的:如果因为我姿容过盛招来的祸患打不过我,就没必要怕,打得过的想必也不会见色起意欲行不轨。 在城中主街上逛了半天,元贞找到一家价位适中不甚打眼的客栈入住,休整了一晚。翌日,按照地图所示,她向北偏东的方向进入塔木陀沙漠,旁边西行的旅队则是要前往魔界入口的。 黄沙漫天,狂风乱舞,这种环境下御剑是及其困难的,毕竟再是玄幻,一些基本的物理定律还是要遵守的,比如逆风带来的巨大阻力。元贞叹了口气,但还是不能放弃飞行,因为即使这样,御剑也要远远快于步行。地图中标识的蚀日窟距离此处有几十里,如果是徒步可能最快一个昼夜,而御剑则是几个时辰。由于清洁决,除尘符都是一次性使用,并没有长期维持的效果,元贞忍着满身满脸的沙砾尘土,顶着烈日向前行去。 飞越过一片沙丘,元贞远远看到前方行进路上好像有一个横卧着的人影。这是片戈壁滩,地势相较平缓,四周有了些许沙棘冬青之类的植被生长,风也渐停。行至跟前,元贞下了剑,警惕地逼近那人。发觉他似乎还在昏迷,元贞缓慢地用剑鞘将其翻身至正面朝上。 一个男的,长得好看。这是她第一眼脑子里唯二的两个词。 想不到这么一个由一篇耽美文自动补全衍生的世界,还有这么好看的人,别是和主角相关的男配吧。不过,她捋了捋剧情,主角攻受似乎从没有到过西北大漠,可能这人真的和主线无关。 元贞在穿书前是一个沐浴着正道的光的五好青年,除了几段青春期伊始,闹着玩一样的早恋,一直深埋于茫茫知识海洋中,从没有认真谈过一场恋爱。还没来得及接受猝死这一人生中的特级重大突发事件,她又发现自己穿书了。被猝死,穿越时空,穿的是一本书这几把重锤接连砸过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稳如老狗了。可能突然告诉她,她其实是黑洞中的硅基生命派来毁灭太阳系的,她都能接受良好。 既然已成定局,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原身这么漂亮一张脸,不用来纵情声色实在是太可惜了。可是安全起见,为防掉马,她又不能去吃原主收集的那些回头草。于是就这么一直素到了现在。 他看起来并不大,约莫十八九岁,有些苍白的皮肤裹在分辨不出颜色的墨色衣袍中,只露出领口一点锁骨。肩,手臂,腰腹,臀,腿,肌rou线条优美流畅,骨rou匀停。 日头正高,入目可及都是耀眼的白,高温把一切都扭曲了,空气是躁动的,她的心也是。 意识终于有片刻的清醒,他睁开眼便望到,一位绛紫薄衫娇艳的美人正提着剑,低垂着眉眼看着他出神。浓烈的颜色晃了他的眼,笪季撑着身子半坐起来。定了定神,他发现她似乎是服了易容丹,本应看起来是个面皮俊俏雌雄莫辨的公子,却不知为什么对自己不起效。可能是因为所谓的真魔之血吧,他自嘲地想。 不对劲,这很不对劲。 荒无人烟的沙漠,容颜艳丽缓缓转醒的少年,这是正常人打怪游历可以遇到的吗?元贞看着这个奄奄一息的少年,一时不知作何感想。 “你感觉怎么样?”元贞实在不知说什么好,只能借用话本中施手救人的金句,凑近前来。 眼前的美人微蹙着眉头,明明说着关切的话语,神情却全然不是一回事,与他隔着臂长的距离,好似他会暴起杀人。乌发如云,飘带将两鬓束起,额前的碎发静静垂在两侧。几缕墨发自她身后蜷曲着垂下来,发尾坠在胸膛上方,触感如有实质,让人疑心是化成了勾人心的精怪。 她穿红纱定是极好看的,他突然想。 “多谢这位——公子,在下本是这附近的居民,却不想全家为魔修所屠,仅余我一人侥幸逃出。”笪季抬眸注视着她,一字一顿,气息微弱。 元贞方才已经在脑中过了一遍,如果说这个世界是完全为主角攻受而服务,那么除主线剧情之外的场景人设其实都是根本没必要建构的。而就她这几日在外行走的观察来看,原文一个字符都不占的小人物也拥有自己的独立意志,那么,她现在所处的这个修真界可能是远高于原书的存在。就像是薛定谔的猫,原书是黑箱中的套盒,随着她主观意识的观察,套盒外的世界在逐渐坍缩演变出具体形态,甚至有概率蝴蝶掉主线。毕竟都出现疑似平行空间的仙魔界了,这又有什么不可能。虽然她很清楚,有一定可能,是隶属更高等级生命的世界意识,通过cao纵她来达成某种目的,但人类中心主义的狂妄与隐隐的畏惧使她不愿再想。 既然如此,理论上来讲她是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已经猝死过一回,元贞越发觉得没必要将精力分散到不重要的事情上。她就是一个普通人,脑容量有限,疑心病费脑又有可能短寿,不如先走一步看一步。 玄衣青年端的是一副顶好的相貌,天生的就很难让人产生恶感。身份真假暂且不论,这么一张鼎炉的脸,实在是没必要在此处别有用心地埋伏我一个元婴期的剑修。看他周身无一丝灵气,又落魄至此,带他同往蚀日窟也无不可。 “道友还请节哀。是这样,我此行是去往蚀日窟遗址,如果你愿意可以随我同行,我略懂一点治愈术。”元贞顿了一下,“当然你若不愿,我这里也有一些回春丹。” 听到此处,他几乎已经心动了:“只是——在下如今这副摸样,”笪季苦涩地扯了扯嘴角,“道友的恩情不知何以为报?”带了几分试探,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元贞。 这让她怎么说,总不能直接告诉他“我馋你身子”。 元贞沉吟片刻,心道:“此时不拿原身来背锅更待何时?”遂试图端出十二分风流地笑了笑,“不知你以前看不看话本,鄙人不才,正是清流剑宗的知名男风爱好者元贞。”可惜了,缺把可以甩开的折扇。 听到这个回答,笪季明显怔了片刻,也不知是觉得这个回答有些出人意料,还是她的表演太生硬。 “既如此,”他不知想到什么,微抿着嘴轻笑了下,“还望元贞公子好生待在下,某愿随之同往。对了,在下名笪季,并非修道之人,公子随意称呼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