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人归落雁后在线阅读 - 第二十九章 至暗

第二十九章 至暗

    “沈总,我们摸查到Y市边陲小县城的一个村子,打听到他们这个村子三个多月之前有两个外来户,描述的特征跟雁先生基本相符,具体地址我们也已经找到了,预计今天就能将人带回去。”周行舟捏着手机报道,声音里都不由自主的带上了激动的颤音,这样灰头土脸提心吊胆的日子他们可算是要熬到头了。

    沈铎捏着手机没有说话。他摸出一根烟叼进嘴里,却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何晟适时走上前去给他点燃,沈铎深吸几口,吐出nongnong的烟圈,声音已然嘶哑:“先不要动,等我过去。”

    挂了电话,沈铎就大步流星地往外冲,他面上依旧冷静沉着,可那心跳声狂乱得近乎嘈杂吵闹,叫他再听不见任何声音,耳边只有咚,咚咚,咚咚咚的鼓噪的回响,一声比一声高亢,一声比一声焦躁。直到手指被烫到了,才发现夹烟的手一直未曾松开。

    他那僵掉的血rou再度沸腾起来,被极其复杂的情绪炙烤。喜出望外、不可置信、急不可耐、怒火中烧、爱恨交加……沈铎就这么踏上了去往Y市的飞机,每小时几百公里的时速在他眼里仍旧慢得出奇,越是心急如焚就越是度日如年,及至抵达Y市时,沈铎仿佛已经过了几回沧海桑田。

    肚子大了之后,雁思归每天都睡得很疲惫。肚子里的玩意闹腾得明显,一个姿势睡一会儿四肢就麻得厉害,腰也酸痛得人禁不住恼火。

    他睡睡醒醒到早上七点,村里面的大喇叭又开始扰人清静。雁思归睁着眼看了会儿天花板,起身洗漱做早饭,正和阿雁吃着,却想起了咚咚的敲门声。

    雁思归眉头一皱,谁大早上的来别人家,再说,这地方又没有认识他们的需要打交道的人。

    他食指竖在唇边小声嘘了一声,阿雁当即抿紧了嘴巴,雁思归悄悄走到大门口透过大铁门上的猫眼向外张望,一道男声却突然响起,“那个小伙子,俺是老朱诶,租给你房子的内个婶子!你开下门占不?”雁思归仔细向外看,的确是那个租给他房子的大婶,但他还是悄悄把回了屋里,装作没听见的样子。

    门外的朱大婶敲了半天一直没人应门,小声说了句:“不占咸啊。”

    不远处坐在车里的沈铎紧抿着薄唇,闻言,道了声:“再加五万。”

    朱大婶讨价还价成功,更有动力地把门拍得咣咣响,一大早的过路的街坊邻居纷纷侧目而视,跟朱大婶哈哈笑着打招呼:“又折腾啥呢这是?”

    朱大婶嘿嘿笑了两声,继续敲门:“小伙子哎,恁起来了不?大婶子有点事找恁说诶,这个房子俺是租不成咧!”

    雁思归在屋里听见这话,这才又走到大门口去,隔着门板问:“您说这房子不租了?”

    车里的沈铎听到熟悉的声音,拳头猛然攥得骨节咯吱作响。

    朱大婶隔着门揣着手使劲往门缝里探头探脑:“昂,是这么回事,对不住嘞小伙子,恁看恁能不能今个把屋给收拾出来,剩下的租金俺退给恁,恁看中不中?”

    雁思归背靠在门上,淡淡道:“大婶,我们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我们口头约定的租期没超过六个月,房租我也一次性付给您了,根据,定期租赁没到租赁期满是不能单方面取消租赁关系的。”

    那大婶愣了一下,没想到雁思归会这么说,她哪有这个法律意识,只得好声好气道:“小伙子,恁看恁说滴咱不懂啊,是大婶子木有考虑周到,恁就体谅体谅,俺去隔壁村再帮你找一套空房也是行滴……”

    “您不是说儿女常年不回家,这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吗,怎么突然不租了?”

    朱大婶噎了一下,的确她当初跟这小伙子拍着胸脯保证说让他放心,一定不会中途把他们赶出去,眼下又出尔反尔,不免有些心虚气短,嘿嘿了两声,道:“恁看是这么回事,俺那闺女在国外上学急着用钱,俺家也木了男人,光靠俺一个赚钱,俺这也是木了办法了,就把这房子给卖了凑钱,人家下家说要把这房子收回去……”

    雁思归抿了抿唇,摆摆手示意阿雁回屋里去,漫不经心道:“买卖不破租赁,你卖给谁,都得让我把租期租满了才能交付……你是要把这房子卖给这房屋的共有人?”

    朱大婶又是愣怔一瞬,琢磨了下共有人是什么人,也不知道雁思归问这个干什么,只得乖乖道:“不是。”

    “那你是要卖给你的近亲属?”

    朱大婶又摇了摇头道:“不是……”

    “那我作为这房子的承租人,就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了”,雁思归淡淡判定,“但是,大婶你在卖房子之前没有事先向我履行通知义务,损害了我的优先购买权,我是有权依法向您索取赔偿的,您知道吗?”

    朱大婶这下彻底呆住,钱才到手一半,就得赔偿了?还违法了?她做了一辈子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干什么事讲究的都是商量都是人情,哪里讲究这些鸡毛蒜皮的细枝末节?

    沈铎听着雁思归的伶牙俐齿,心脏跳得快得厉害,他不得已紧咬着牙关才能让胸膛里的那个活蹦乱跳的东西不蹦出来。“赔偿我包了。”

    闻言,朱大婶刚要说话,雁思归已然开口:“跟外边指使你来的那个人说,他要是敢闯进来,就等着同归于尽吧。”

    朱大婶下意识地去摸了摸耳朵里的微型耳麦,不知道到底是设备漏了音,还是雁思归早就把一切猜得溜透,她踟蹰在门前支支吾吾不知如何是好。她瞥了那边一眼,实在是想做成这单买卖,这么一套农村的宅子,能卖个55万真的是天价了,上哪儿再去找这么好的下家?不由得摆出特有的疾声厉色蛮不讲理来:“哎?我说恁这个小伙子,做人可不能这么不厚道嘞,这是俺家的房俺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俺肯租给恁就不错了,恁还管着管那?恁不是说要买吗,中,多了也不要,60万!恁今个拿得出来俺二话不说把房本给恁,恁要是拿不出来,就乖乖收拾东西走人,恁还要跟谁同归于尽嘞,恁看跟俺中不中?恁说中不中?!!!”她一个人在门口撒起泼来,呼天抢地盘腿坐下:“恁就是欺负俺一个老太婆又木了男人给俺撑腰,恁说说俺一个女滴辛辛苦苦带仨娃,供他们上学容易吗?孩子在外边吃滴喝滴都快木了钱咧,恁还不讲理地管闲事拦着俺卖房,恁别同归于尽咧,恁逼死俺吧,恁看俺今个就吊死在俺这家门口中不中?!”

    雁思归早就没在听她胡搅蛮缠了,留她一个人在门口鬼哭狼嚎,雁思归回到屋子里把门窗都锁得死紧,脸色异常难看。

    现在的情况宛如瓮中捉鳖,再怎么强迫自己,雁思归也无法淡定冷静。

    他白白逃跑了一趟,一事无成。

    肚子里的东西没除掉,阿雁也没安置好,对方已经这么快地追捕上来。

    他不敢向别人求助,陌生人,熟人,更不要提朋友。每当想起胡世楠的怒吼,还有庄可可撕心裂肺的求救,他就再不敢向任何无辜的人求救。

    “沈总,您看现在该怎么办?”周行舟看着那边已经被大爷大妈团团围住的朱大婶,问道,“没哄开门,那我们强闯进去?”

    沈铎垂着眼,表情阴晴不定,指尖在膝盖上慢慢敲打,一贯的琢磨算计时的动作。半晌,他开口道:“他走的那天,他那条狗也不见了。刚才,没听到狗叫。”

    周行舟立刻会意,他们光顾着找人,把雁思归那天带出门的狗给忽略掉了,于是立刻调取了三个多月之前的监控记录,派人去找。

    沈铎等人一跳进墙里,雁思归就察觉到了。这一天一夜,他的神经紧绷到几欲断裂,时时刻刻提防着外面的响动。

    沈铎看了一眼紧闭的门窗和遮得严严实实的窗帘,顶了顶牙尖。略带沙哑的声音在灌满凛冬寒风的小院里响起来的时候,宛如鬼魅在呼号:“雁雁,别闹了,快和我回家吧。”

    雁思归紧捂着耳朵缩在沙发上,不去听不去看,阿雁虽然很迷茫,但被雁思归眉宇间的痛苦感染,同样十分紧张难过,缩在他身边紧紧攥着他的衣摆。

    屋里没有半点动静。

    沈铎看也不看伸出手去,一个保镖赶忙将皮鞭递上,另一个人将狗嚼子打开,傻狗早就闻到雁思归的气味,当即汪汪汪地吠叫起来,不顾脖子上的绳索,拼命地往前八叉,蹦跶得老高。这叫声唤起了四周不知谁家的狗,也跟着狂吠起来,瞬间此起彼伏响成一片。

    雁思归听见傻狗的叫声时,更紧地捂住了耳朵,却不由自主打起哆嗦来。

    “狗都想你了,雁雁。”沈铎眯起眸子,阴鸷而危险的气息瞬间漫溢出来,“你不要它了吗?”

    牵着狗的人将一直在叫唤的傻狗拖到院里的树边上,绳索绕了一圈又一圈,傻狗被迫只能紧贴着树干站着。

    沈铎掂了掂手里的皮鞭,霍得一声破风,紧擦着狗眼扫过,摔在冬日里冷硬的地面,发出尖锐刺耳的响声,听了就让人不寒而栗。傻狗一阵狂吠随即呜呜咽咽起来,颤抖得如同它还是条奶狗初见雁思归的那一天,它本来就是一条被雁思归宠坏了的傻狗,虽未娇生但惯养得厉害,胆子小的可怜。

    不要去管不要去管它只是一条狗它只是一条狗它只是一条狗……雁思归在心里重复着,他把耳朵压得都变了形发了红,耳道隐隐作疼,可那双紧闭着的眼睛却悄然红了眼眶。

    “雁雁,你知道我一向没什么耐心。”话音刚落,沈铎遽然发力,长臂一挥,那九尺的三棱鞭又是一声锐不可当的破风声,这次擦着狗腿扫过,傻狗呜咽得一双黑亮亮的狗眼都泛起了泪花。这个经常欺负主人的人原来是如此可怕。

    沈铎挥鞭子的力道越来越狠,飕飕的破风声越来越快,夹杂着傻狗忽高忽低惊恐凄惨的犬吠,听了就叫人闻风丧胆,忽然某一鞭落下,傻狗发出一声惨烈无比的哀鸣,那鞭子终于不再只是恐吓而折实地落到狗身上去,傻狗瞬间扑倒在地,前爪皮开rou绽,血rou模糊,再用力一点,就会被生生削断。

    一旁的几个保镖也都是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他们虽不是什么爱狗人士,但是个人看到眼前这种血腥的场面都会心生不忍。

    “雁雁,你最好乖乖出来,让我见到毫发无损的你,不然——”,沈铎语气急转直下,长鞭再次陡然落下,傻狗又是一声高亢凄厉的惨叫,尾巴骨竟然就这么被生生打断,“你少一根汗毛,我就剜它一块rou!”

    雁思归的心被那一声比一声凄惨的犬吠唤得伤痕累累,每一鞭都好像抽在他自己身上。在雁思归无法正常社交的时候,在雁思归伶仃无靠的时候,只有它全心全意地陪在身边,那早不是一只什么宠物,而是陪了他整整六年的家人

    “停下!”随着一声怒喝,沈铎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那个人。

    穿着宽厚得空空荡荡的大衣,正正站在几步的台阶之上,脸色苍白,唇无血色,一双眼睛落在已经皮开rou绽的狗身上,满目的悲痛欲绝。没有分给沈铎半个眼色。

    雁思归的眼睛被眼前的景象刺得生疼,除了傻狗,他看不见其他,它的样子比雁思归曾见到的它mama的模样还要惨不忍睹,它那双望着雁思归泪水盈盈的眼睛扎得他心都要碎了。

    沈铎的心也要碎了,当他再一次看到雁思归这样哭的模样,那一串一串的眼泪划过他苍白的脸庞全都落进了沈铎的心脏上,化作利刃,化作硫酸,化作烈火,将他的心脏迅速剜挖得血rou淋漓,腐蚀得千疮百孔,烧灼得痛不欲生。恨吗?气吗?嫉妒吗?当然。可终究是爱恨交加,终归是因为爱而不得。他的心脏被雁思归套上了枷锁,缰绳的另一端牢牢掌握在雁思归手中,他受不了雁思归离开他的视线,他的心脏会被勒得窒息勒得爆体。他就是这么自私自利卑劣至极的人,为了自己好受,付出什么代价也在所不惜。“雁雁……”沈铎扔下了鞭子,动了动,想凑过去将他拥进怀里。

    雁思归却看也没看他直直地向傻狗奔去,他冲上去想解开绳索,可那绳索拴得死紧,皮带被寒风冻得冷硬地僵在粗糙的树干上,疙瘩拧得僵硬。雁思归一直在发抖,他不忍心再低头多看一眼,细白的手指被粗粝的绳索和树干磨得通红,他越急越解不开,喉间发出嗬嗬的低声嘶吼,咬牙切齿得犹如被逼到绝境的困兽,双眼通红,目眦尽裂,最后竟一张口直接咬在了绳索之上用力薅拽撕咬,歇斯底里的模样。

    一旁的人都吓呆了,“帮他解开!!!”极阴狠的一声暴喝,吓得愣怔的人赶紧上前给狗松绑。

    刚一解开,雁思归就一把抱起奄奄一息的狗踉踉跄跄地往外冲,怒意和恨意逼得沈铎咬牙切齿,他在雁思归眼里连他妈的一条狗都不如,下一秒,看着雁思归的背影却突然瞳孔骤缩,鲜血顺着他的裤腿蜿蜒而下,滴滴答答落在地上连成一条长线,就在这时,雁思归踉跄的身影向前一扑,沈铎脑海嗡的一声轰鸣,高呼一声冲上前去,雁思归已然倒在地上,和傻狗一样,都没了意识,悄无声息。

    沈铎一把掀开他的大衣,他腿间的衣服已经洇红一片,沈铎抱起人冲进车里,“医院!!!医院!!!医院!!!”车子离弦箭一样弹射出去,沈铎慌乱惊恐的犹如将要丧失配偶的野狼,不停地用手试探雁思归的鼻息和心跳,微弱得好像随时都会消失。

    “雁雁你别吓我雁雁……”沈铎揽着他绵软的身体,一下一下亲吻他的额头,脸色比雁思归的还要苍白。

    他没想过雁思归会逃跑,也没想过雁思归会早产,他提前安排打点好的的医生和医院全都在T市,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沈铎永远来不及给雁思归最好的一切,就将人伤得体无完肤。

    这短短的三十分钟是沈铎此生度过的最漫长的三十分钟,雁思归就躺在他怀里,温热的血水渗湿了沈铎的衣服,一点一点带走雁思归脸上的血色,沈铎不清楚自己是怎么冲进医院怎么和医生护士求救怎么把他推进手术室的,当他跌坐在手术室的走廊上时,才发现手上和身上猩红一片,眼角湿湿凉凉的。

    后面发生的一切都很混乱,沈铎脑海空洞而茫然,有医生给他看了一眼一团红彤彤皱巴巴的跟猫崽子一样大的东西,随即急匆匆地抱到了什么地方,后来手术室的灯灭了,雁思归被推出来,长睫紧闭,脸上是死寂的苍白。

    沈铎的心脏才猛然一跳,像是突然从高空坠落到了冰原,手忙脚乱地去拉扯他的手,被医生推开说病人需要静养,沈铎钝锈的大脑才运转起来,他跟着雁思归进了病房,探进棉被里去轻轻握住他冰凉的手。

    雁思归这样静静睡着的模样,他曾经看了五个月。

    当他合上眼帘时,千言万语都被收敛进了那双明净澄澈的宝石一般的眼睛里。再没有冰冷的恨意,没有炙热的怒意,有的只是恬静温顺的美丽。不会再竖起一身的倒刺,不会再抗拒,不会再挣扎,不会再算计着离开,像是真真正正被驯化得乖巧的猫,不再属于自然不再属于田野,而属于他属于沈铎。

    沈铎把他的手轻轻贴到自己面颊上面温柔摩挲,雁思归就在他的身边,就在他的眼前,不是梦里的片段,不是脑海的幻象,有触感有香气有温度,可以瞬间化解他所有的焦躁不安,安抚他作祟的暴虐狂乱。

    “不能再跑了,雁雁。”

    沈铎隔着玻璃仔细打量那个保温箱里的小婴儿。早产了将近两个月,再加上雁思归没好好照顾自己,小的可怜,只有1.7kg,真真是小猫崽子。皱巴得毫无美感可言,可就是让沈铎心中柔软,看了喜欢。十年前的他绝对想象不到自己会成为一名父亲,他从来不喜欢弱小的生物,他觉得麻烦。却原来,他也可以破格例外,只因为孕育这条生命的对象是雁思归。从第一次感受到他的胎动时起,沈铎就已经无条件地爱上了他,只因为这是将沈铎和雁思归融合得不分彼此的生命。

    沈思归。

    以你之名,冠我之姓,沈铎只是想抓住每一个机会建立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联系。

    雁思归眨了眨眼,入眼是白得刺目的墙面,空气里有存在感很强的消毒水味,他的意识还不太清醒,混沌沌的,身上也麻麻的疲软无力。

    “你醒了?”沈铎凑上去,声音里是满满的惊喜。

    “傻狗……我母亲……”雁思归反应过来,有些虚弱地些急切道。

    “放心,狗已经送去宠物医院动手术了,现在正在静养。你母亲已经被人送回T市了”沈铎温声道,锐利深邃的线条此时柔和得不可思议,半点看不出一天之前的凶神恶煞。“麻药劲下去了没?刀口疼吗?”

    雁思归瞟了一眼自己的腹部,闭上了眼。终究还是沦为了真正的怪物,终究还是将这副畸形的躯壳袒露在了实验台之上,终究还是将这难以启齿的奇耻大辱暴露给了更多人。

    沈铎看着他微微颤抖的睫毛,蝴蝶一般扑簌着翅膀,这么微小的部分,弧度、长度、浓度、色泽都是鬼斧神工般的精雕细琢。“雁雁,你知道吗,我们的沈思归是个男孩,他太小了,医生说还要在保温箱里待够两个月才能出来”,沈铎握着他的手放到唇畔亲吻,“看不出来长得到底是更像你,还是更像我,我希望他长得像你,我想再看看你小时候的样子。”

    “你确定,他不会突然有一天也能被人改造成我这个样子吗。”雁思归虽然声音气游若丝,却仍然带着尖锐的冷漠和讥诮。

    沈铎现在正被幸福浸泡得晕眩,闻言愣了一下,随后不计较地避重就轻道:“医院都会给孩子做染色体检测,不管结果怎么样都好,只要是你给我生的。”

    雁思归不再答话。

    雁思归在医院住了将近一个月,虽然年底公司一堆事要忙,但沈铎将能推掉的工作全都交给旁人去做,几乎是天天在医院照顾雁思归。搀着雁思归散步的时候,沈铎突然就想起来10年前他摔得重伤的时候,也曾支使着比自己要矮上一头的雁思归扶着自己乱转,一瞬间就使他产生了一种他们两个相互扶持、相濡以沫、相携到老的美好的错觉,沈铎望着他安静的侧脸默念,想要一生,雁思归的一生。

    沈思归长得不快也不慢,沈铎每天去看他,每天给他拍照片,能明显感觉出来他的变化,小胳膊小腿都长长了些,小脸也不像之前那么皱巴,渐渐能看出眉眼的轮廓,但是,并没有如他的心愿,长得不向雁思归,像他,性别也不像雁思归,像他。

    雁思归从没去看过他一次,也从不过问他的任何情况,沈铎没有强迫他去看,也不想在他身体虚弱的时候惹人生气,只是自己自顾自地在雁思归耳边叨叨一些沈思归每天的变化,想让雁思归在潜移默化之间逐渐接受这个孩子。毕竟,雁思归和他不同,看着拒人于千里之外,可终究是心软善良的温暖柔软的。

    总有一天,沈铎想,总有一天。

    “在看什么?”沈铎自背后将坐在软椅上的雁思归揽入怀中,身上还裹着未散去的寒风。

    雁思归默不作声,沈铎不依不饶,咬了咬人的耳尖,“在看什么?”

    “你不是能看到么,”雁思归麻木道。

    “我就想听你说”,沈铎凑在雁思归颈窝吸嗅,疲惫的神经被他的气息缭绕得既舒缓又兴奋,他随手将雁思归手中的手机抽过来扫了一眼扔到一旁,“你又不炒股,成天还关注这些做什么。”

    雁思归张了张嘴,想说他的职业需要他关注证券市场,却发现自己早就已经没了工作。末了,只是淡淡道:“只是不喜欢被割韭菜而已。”

    沈铎听了,挠了挠他的下巴,“雁雁这么聪明,怎么会。”

    “这与智力无关,弱势有效的资本市场,我不像你们,处于信息端。”雁思归推开他,起身离开,沈铎坐进靠椅里,长臂一伸将雁思归从身后一把拽进怀里搂在腿上,这些天雁思归一直在跟他闹脾气,好不容易才说了一个长句,沈铎怎么可能放人走,“技术分析无效的情况下,没有内幕信息,但基本分析还是有效的……我了解你,你想做的都能做好,我以沈峰总裁的身份不带任何偏见地说,任何一家公司都会喜欢你这样的员工,沈峰也不例外。”沈铎说这句话,不带任何感情滤镜色彩,雁思归从来都很优秀,聪明又勤奋,最重要的是为人处世坚持着他自己的一套原则,尽管沈铎不讲原则,但这并不妨碍沈铎欣赏这一点,如果进入同一领域,沈铎相信他会是自己有力的竞争对手,棋逢对手能靠着能力才华让人惺惺相惜的那一种,堂堂正正能靠着德艺双馨而让基业常青的那一种。或许,这就是为什么雁思归总是逃不出沈铎掌控的原因。又或者,这就是雁思归那股子桀骜不驯、野性难驯的来源,沈铎是流俗,雁思归偏不苟同,沈铎为之不忿为之恼恨,却又深深地被这种高傲吸引,为之向往为之着迷。

    那双漂亮的眸子在他脸停滞一瞬,盛着淡淡的荒唐可笑,他最想做的事是摆脱眼前这个人,他已经尝试了很多次,结果糟糕得一塌糊涂。“你确定,沈峰会喜欢我这样的员工?”

    沈铎听出他话里的嘲讽,却并不在意,修长的食指在雁思归胸口处轻点两下,“的确还需要培养些企业忠诚度,或者,对总裁的忠诚度。”说完,勾着薄唇眸光深深地看着他,不加掩饰的侵略性,盯着雁思归的样子,像是已经用目光在这只猎物身上烙下不可磨灭的专属印记。

    雁思归没说什么,可那一双眼睛却明明白白地在说:“休想。”

    “别总想着扳倒我,雁雁”,沈铎捏着他的后颈揉搓,“除了你,我手里的,以后都会留给我们的孩子。”

    “先不说我在不在乎他和它”,雁思归冷笑着抬手拍了拍沈铎的脸,“我可是个出身低贱的野、种,给不了沈家任何资源,沈家会承认这个从怪物肚子里剖出来的私、生、子?就算沈家肯承认,林家忍得了这种羞辱?不逼你和内位正、室早点立、嫡就不错了。”

    雁思归刻意加重了某些字眼的语气,以至于这话的确说得又有技巧又露骨,看似是是雁思归在抱怨沈铎没给他个“名分”,实质上却是雁思归再一次将他们两人这种龌龊畸形更背德的关系剖开来晾在沈铎眼前,叫他停止自欺欺人叫他不得不正视这难堪的现实。

    明知道这不过是雁思归的话术,沈铎还是被雁思归切中要害,一颗心仿佛裂成了两半,一半在云海飘荡,一半在深渊呐喊。他自动忽略了前半句,为其中“争宠抱怨”的意味沾沾自喜,也为其中嘲讽讥诮的意味而咬牙切齿,更为其中无情拆穿的意味焦躁不安。可他再一次被那隐秘的窃喜虏获,看着雁思归的眼睛郑重道:“别这么说自己,雁雁,再没有什么会比你更金贵了,我会娶你,一定会。”沈铎的五官和身高都很欧式,线条深邃利落,高大英挺再加上常年健身加拳击,本身自带压制性十足的气场,却又被常年的精英教育熏陶得自带贵气风流,当那双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你时,可以让你不寒而栗,也可以让你满面含春。现在他正捧着满腔的爱意,用这样一双眼睛望着自己的心上人,许下最庄重的诺言,也是最动听的情话,那股浪漫又多情的气质就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无论是谁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不免心驰神往。

    雁思归这次没有泼他冷水,却给了他更致命的一招:“你这样,和你的父亲有什么区别呢。”

    沈铎那张俊脸果然裂开了缝隙,神色阴晴不晴起来。他这辈子最看不起的一个人,便是沈征,半途而废的半吊子,一事无成的窝囊废。他曾经一度以沈征为反面教材,发誓要走上一条不同的路,要成为现实和利益至上的最精明的商人,从没想过有一天他自己会被情爱所困,会牺牲利益选择爱情,会为了博人欢心而出尔反尔。如果他当初没自以为是地和林家联姻还好,可现在大错已成,再要改正,沈铎便再不能像前一次鱼和熊掌皆可兼得,他势必要做出妥协做出让步,才能让在家族中势力根深蒂固的沈大山也做出让步,才能让无异于被戳脊梁骨的林家忍下这奇耻大辱。

    他刚刚信誓旦旦地和沈大山说过自己和沈征不同,转眼又言而无信,这耳光可谓是扇得响亮。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承认自己和自己鄙夷不屑了一辈子的沈征殊途同归,他要承认的确是自己错了败了,太过狂妄自大了,他要向沈征承认他后悔了,甚至要承认自己比沈征还要有过之无不及。他看着雁思归那张风华绝代的脸,又恼又羞,又恨又爱,勾着人的后颈就将人猛地一把压下,“是你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你必须负责。”

    雁思归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箍得不得动弹,冰冷的嘲讽或不屑的拒绝悉数被沈铎来势汹汹的吻吞没在唇齿间。

    这个吻本来带着泄恨和惩罚的意味,可当唇瓣相贴的那一刻,沈铎的心就一如既往地再度不受控制了,度日如年的一百天他有多想念怀里这个人没人能感同身受,在遇见对的之前,爱情都只是奢侈品,可有可无可遇不可求,可一旦遇到了爱上了,那个人便成了维系你生命的必需品,因为沈铎将心脏献给了对方,雁思归走了,他浑身的血液便瞬间再无法流淌。

    杳无音信的日夜里,那种可能一别就是一生的念头叫他恐惧得时时刻刻都在崩溃的边缘,还能不能再见还要多久才能再见这种念头无休止地盘桓,逼得他陷入魔障。别再爱他了不好吗,换个人不好吗,这两年来他问过自己无数次,每次还没问完,那种从心底漫溢上来的堪称暴躁的抗拒感就瞬间席卷了四肢百骸,错过雁思归8年就足够让他后悔,剩下的人生他不想再浪费一天。

    年少的动心最是炙热煎熬,年少的别离最如剜rou剔骨,那些小心翼翼的试探也好,患得患失的焦虑也罢,那些求而不得的不甘也好,无疾而终的怨尤也罢,沈铎都不曾真真切切地察觉过。随着憎恶被揭开,这些经年的情绪穿越十多年的时光向他袭来,从此,那一层厚重的怅然若失在雁思归在时助长爱意的气焰,在雁思归逃时延长痛苦的折磨。

    “雁雁”,沈铎粗喘着退出来,捧着雁思归潮红的脸庞一下一下地啄吻,他有太多太多话想和雁思归说,可最终只能将他按进自己怀里,贴在那正激烈跳动的地方,“雁雁,你听听它,你听听它……”

    ps:请问有人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