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抱到了男主的第三条大腿在线阅读 - 第一章 废物的我被男主救了下来,怎么办,要不要抱住原着男主的大腿

第一章 废物的我被男主救了下来,怎么办,要不要抱住原着男主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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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甲在木头上拉出长长的印子,伴随着咔咔的刺耳的声响,叶宋从柜子的缝隙中往外看去,直直的和一双白瞳对上,那双只有眼白的眼睛中淬满了恶毒的液体,缠腻的勾住他的神经,叫他背后冷汗津津。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几分钟前,他在这个房间醒了过来,便直接被一只人样的怪物给扑到了,那怪物大抵是想咬破自己的脖子,叶宋在这危机关头,突然爆发出惊人的气力,将那只怪物狠狠推开,慌不择路的滚进了房间里唯一的衣柜里面。

    他和外面的怪物已经对峙有一会儿了,恐惧在这沉默的空间中逐渐蔓延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宋的心理防线已经出现了溃口,难道今天他就要交代在这里了吗?这让他难以接受。

    不行,他不能在这里死去,年幼的meimei,病重的母亲,他们都还在等着自己呢,明明说好的高考后就能让母亲和meimei过上好日子,自己怎么能背信弃义呢?

    叶宋以前也看过世界末日这类的电影,大概猜到了外面这只怪物就是丧尸,从刚才的对峙中叶宋也感觉到了这种丧尸并不算强大,行动缓慢,力气也没有大到不能抵御,完全可以从这里逃走。

    只是,叶宋犹豫不决,他现在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万一跑出了这个房间,外面等着自己的是数量更多的丧尸呢?到时候自己的处境会更加危险。

    这样犹豫着,时间也慢慢地流逝了,从窗子透进房间的光逐渐转红又慢慢变淡,直到最后完全消失,在最后一束光消失的时候,叶宋也终于下定决心了。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补充食物了,再这样下去,自己的体力会慢慢变弱,到那时候,自己就是插翅也难逃了,还不如趁现在自己尚有体力的情况下赶紧逃离这里,至少这样自己还有相当的几率能够存活下来。

    从他在电影了解的那点知识来看,丧尸只有视觉和听觉,眼下房间里面的光已经消失,自己只要趁其不备打开柜门冲出房间,完全可以逃走。

    刚才他透过这条小缝观察到,房门正对着自己所处的位置,这样的方法显然有很大的几率成功。

    叶宋屏息凝神,在听到声音在自己的左边传来时,他直直的推开了柜门,柜门撞上了硬物,发出了“咚”的一声,叶宋无暇顾及,他凭着感觉来到门口,扭动把手,自己飞快的钻了出去,反手将门拉上。

    丧尸哐哐的砸着门,指甲发出愤怒的声音。

    月光从大厅的落地窗落了进来,叶宋猫着身体,观察片刻,大厅里面安安静静,看样子是安全的,思索片刻,叶宋下了楼,来到大门前,轻轻掀开一条小缝,外面的大街也是安静异常,只有一辆停在路中间的车静静地燃烧着。

    叶宋本能的察觉到了不对劲,正要关上门时,一道黑影朝他扑了过来,速度之快,让叶宋几乎无法在瞬间关上门,那黑影扑到了门口,叶宋这才看清了这黑影也是一只丧尸,嘴巴张得大大的,还在往下面留着口水。

    这只丧尸力气比刚才在屋里面的那只力量大得多,叶宋双臂抵着门都无法阻止这只丧尸要破门而入的趋势,丧尸的脑袋从门缝探进来,张开腥臭的大嘴,意图咬破他的脖子。

    眼看叶宋今日就要葬身于此,却听见“碰”的一声,丧尸的脑袋被子弹穿透,溅出的血液粘上了叶宋的脸,叶宋呆呆伫立原地,任由那只丧尸缓缓地倒下,没有了丧尸阻挡,叶宋这才看见了不远处,一个紫黑异瞳的红发男人手里握着枪,对着他的枪口还在缓缓地冒着烟。

    “·······那个,谢谢啊。”叶宋总算是回过神来,在生死边缘走过一遭,正是惊魂未定之时,能勉强道谢已是他的极限了。

    那男人收好了枪,冷淡的点头:“你是这里的幸存者?”

    叶宋点头,男人走向他,在观察他一番后才继续问道:“江林市已经沦陷一个月了,这一个月你自己一个人活下来的?”

    叶宋可以肯定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江林市,而且男人的问题他也没办法回答,但男人明显是在怀疑自己了,再不说点什么对方可能会像刚才那样给自己脑袋也来上那么一枪,那才叫惨呢,于是选了一个含含糊糊的说辞:“我不记得了,但是我没有被丧尸咬过。”

    男人怀疑的看了他一眼,到底没再说什么了,只是询问其他信息:“还有人活下来吗?”

    叶宋摇头:“只有我一个,没有看见过其他人。”

    “行,跟我走吧,我是勾陈基地派出来的搜救小队,哦,勾陈就是幸存者们聚集起来对抗丧尸的基地。”男人转身,示意叶宋跟上,眼下情况这么危险,有大腿抱谁会不抱啊,叶宋想来认得清形势,连忙答应。

    “哦,对了,恩人,我叫叶宋,叶子的叶,宋朝的宋,恩人叫什么啊?”

    男人回头看了他一眼,回答道:“路明知。”

    路明知啊,叶宋笑嘻嘻的跟对方套近乎:“那我就叫你路哥好了。”等等,紫黑异瞳,红发,路明知,丧尸,叶宋脑阔呆了一下,猛然想起什么,这,路明知不是他曾经看过的一本末日里面的主角吗?

    任凭叶宋此时脑袋里面是如何的翻江倒海,面上还是紧紧跟着路明知,脑袋里面却开始头脑风暴:难道,他这是穿到那本里面来了?

    可惜这本是他好几年前看过的了,情节什么早已经模糊不清,能记得路明知的名字还是因为这是他看过的第一本龙傲天后宫流里面日天日地的主角,现在他也勉强只能从记忆角落里找到这本好像是叫做来着。

    那么这里是进行到哪里来着?可是就这样突兀的问说不定还会引起路明知的怀疑。

    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了,可他还是记得这个男主的人设可是疯批加多疑来着,要是惹得他不快了,自己好日子可就到头了。

    算了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反正眼下他只要跟着路明知走就行了,好歹是主角,跟在他身边总比自己一个人闯要安全得多。

    事实上叶宋这个决定也确实很明智,尤其是他跟在路明知身后,看着他凭一把手枪就将自己安全从丧尸里面带了出来,啧,那真是枪枪爆头啊,路哥真他妈的帅。

    Emmm,不对啊,路明知帅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算了,给男主当小弟好像也不错诶,至少安全能够得到保证。

    叶宋这样想着,也不再纠结这些了,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但路明知却突然停了下来,看样子是有什么指示啊,立志要当好小弟的叶宋凑上上去问:“怎么了路哥?”

    路明知抬抬下巴:“你去剖开这只丧尸的头部,把晶核取出来。”

    边说边将一把匕首抛给叶宋,叶宋接住,有些傻眼:“什么晶核?”

    “是丧尸脑袋里面的能量,晶核对于提升能力有帮助。”

    哦,他想起来了,丧尸也是有等级的,像是二级及以上的丧尸头部都有晶核,现在大概还是剧情前期,丧尸中最多的还是普通的一级丧尸,二级丧尸都很少见,能够遇到自然是要拿到晶核的。

    虽然很恶心,但为了在大哥面前表明自己还是很有用的,他蹲在已经被路明知一枪爆头死的不能再死的丧尸旁,犯了难,理论和实践可不是一样的,他这平时都没有杀过鸡的人来剖开脑袋取晶核,压力确实不小,即便这是丧尸的脑袋。

    拿着匕首比划两下,他还是颤颤巍巍的用匕首划开丧尸头部的皮肤,才刚划开一道口子,里面的脑浆和尸液混合物就哗啦啦的流了出来,场面和气味都太过惊悚,叶宋屏住呼吸,转过头,继续用力,匕首很快碰到一个坚硬的物体,那就是路明知说的晶核了吧,

    犹豫片刻,他还是选择伸出手从划开的伤口探进去,摸索着找到了那颗晶核,掏了出来。

    他手上这块晶核有一个半个鸡蛋大小,散发着绿光,可惜上面还沾着白色黑色的混合物,看起来真的很恶心。

    他强忍着恶心,递到了路明知面前,路明知见叶宋表情不适,伸出手,指尖凝聚出水珠,那水珠越来越大,路明知将它放到了叶宋手的上方,水流冲刷着他的手,那颗晶核原本的形态便显露出来,是很漂亮的绿色晶体,趁此机会,叶宋还悄咪咪的把自己的手也一起洗干净。

    啊,他这算不算是把路哥当成行走的水龙头了啊,不过这个能力真的很爽,不愧是金木水火土五系俱全的的天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