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快穿炮灰女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77

分卷阅读477

    拉住,“明歌,是我!”

    这声音依旧没变,似乎也只有齐慕华才会用软软的语调喊明歌两个字,明歌歪头一脸惊喜的瞅着他,“齐慕华,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是我的伴郎!”司徒在一旁插嘴,“你们俩别在这里浪费时间啊,今天我和禾早都不能喝酒,可就全靠你俩了,唉,我说多请几个伴娘伴郎,禾早却只限定一个,你们俩要扛不住了可别怨我!”

    “不许你说禾早的坏话,一个怎么了,我一个顶十个!”

    事实上明歌还真顶了不止十个,禾早在前面敬酒,她在后面喝酒,因为人太多,她一开始没找到机会把酒精排出体外,然后就醉了……

    据司徒那家伙说醉了的她不仅不让禾早进洞房,还抱着个禾早大哭,“禾早你要幸福一辈子啊呜呜呜,我就想看着你幸福一辈子啊……”

    擦,这真是不能说的黑历史,搅合了禾早的洞房花烛夜不说,明歌貌似还啃了个男人!

    就是那个背她回房间的齐慕华……

    第二天有感于明歌的话,禾早一大早就去明歌的房间,打算也抱着明歌好好回应一下,结果开门就看到明歌和齐慕华两人在一个被窝里的裸样!

    于是在司徒眼里善良美好的自家媳妇瞬间炸毛变成了泼妇,“齐慕华你个混蛋你敢欺负明歌,你要是不负责你就不是人!”

    终于把两个心腹大患都打包送走且还算永久解决了的司徒瞬间觉得天蓝蓝云白白世界真特妈的美好呀!

    明歌没想到自己会糊里糊涂的就嫁人了,不对,她没想到不过是个一夜情怎么就上升到了嫁人的程度。

    啃齐慕华的时候,她还在想,唔要不要和这个男人来个长期发展呢,还是就这么一夜/情……

    结果她还没来得及思考就被打包嫁了。

    禾早领着她去拍婚纱照选婚纱,禾早领着她去订酒席……

    准确来说,她是被禾早给嫁出去了,好伤心,禾早这是见色忘友,有了老公就不要姐妹的节奏啊。

    结婚的时候明歌和齐慕华并没有请那些无所谓的亲戚,唯一的长辈就是齐爷爷和齐奶奶。

    齐奶奶说,“唉哟等你们俩在一起等的我头发都快掉光了,我家小华太不开窍,我教了他那么多招竟然都没发挥作用……”

    齐爷爷说,“你们两总算是不用我们cao心了,真是的,在一起就在一起,还羞羞答答这么多年,多少春光都被你们浪费了!”

    明歌……

    林父这一世活到了六十多岁。

    不过他这一辈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活的猪狗都不如。

    总是走旱路,迟早会得病,他没想到自己会得那种病,一开始他还能遮掩,但最后痘痘溃烂到了脸上手上,别人一看就不是好病,那些个赌友们简直如避瘟神般的对他退避三尺,不过也有被他感染了的,气恨恨的找他算账,问他为什么这么歹毒,有病还和他们那啥。

    为什么?林父恨死这些个人了,他巴不得这些人全部都染上病。

    他那个所谓的女儿知道他有了病就再也没回去看他,当然,父女之间在一起就是所谓的暴力相处,他巴不得这个女儿从此再也不回来。

    他以为自己会很快就死,可没想到这种病虽然一****的折磨人,却没有及时要了他的命,他从五十岁熬到六十岁,浑身都溃烂了,每天疼的他在屋子里痛哭哀嚎,每次都想着自尽了一了百了,可是又下不了这样的勇气。

    咽气那一刻,他虽然不甘,觉得自己活的太尼玛屈辱了,可却又松了口气,觉得自己总算不用再受这样的折磨了。

    林父的尸体一直在屋子里过了个冬天才被周围邻居们觉着不对劲报了警发现的。

    将林父的尸体火化,明歌没有半刻停留,急匆匆的回了A城,她现在一刻也离不了禾早生的小公主啊,禾早如今又怀了宝宝,据说是个双胞胎,想想未来的日子就觉得真好啊真好。

    ~~好闺蜜这是最后一章了,下章会有个齐慕华和司徒上一世的番外,嗯,今天依旧两更,明天会给大家爆更八万字,八万字,胖胖每天存稿存到吐才出来的果实,求美人们怜惜一下胖胖用币正版订阅支持

    第504章 齐慕华番外

    齐慕华和爷爷奶奶搬到老家楼里的时候,很久很久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直到有次看到一楼那个女孩追着她的mama跑啊跑的哭喊,“mama你别再丢下我,奶奶生病了,爸爸总是打我和奶奶,你别再丢下我,我怕,我怕……”

    他的泪瞬间就流了满脸,那个女孩的mama并没有回头,坐上了一个男人的摩托车离开了,他蹲在小树下,看着女孩爬在地上哭的撕心裂肺,大概最终受不了地面的冰冷,从地上爬起,朝楼里走去,他这才知道,这个女孩住在他们家楼下的楼下,就是一楼。

    一楼有个男人时不时的喝酒了过来,只要这个男人来了,一楼就是各种老人小孩尖叫的声音,他经常听来奶奶家串门的邻居说起,不仅如此,每天晚上他也有听到一楼男人的谩骂以及老人和女孩的哭泣声。

    原来就是那个女孩啊!

    他发觉自己和那个女孩是一个班级的时候,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林明歌。

    她从来不和别的同学说话,也从来不说话,一直坐在最后一排,就像个木偶一样,好多同学都欺负她,他实在看不惯,后来因为学习好被老师提升为班长,他发觉自己当了班长,可以正大光明的组织别的同学欺负她。

    于是他整个小学初中高中都在朝着班长进发,他变成了个好学生,变成了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喜欢的班长。

    可是她依旧没变,她没有再被同学欺负,可是她每天脸上手上都会有伤痕。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还与她坐一桌,可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过,他看到她手上脖子处露出来的地方几乎全是淤青,他看到她的衣服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件,被扯破的地方用黑线歪歪扭扭的缝住,她的奶奶他见过,是个小区里拾破烂的老太太,老眼昏花的,他猜她衣服缝补是她自己的杰作。

    他佯装无意将她的事告诉了自己的爷爷奶奶以及来家串门的居委会大妈。

    再后来看到她,衣服总算好点了,不过她身上那些衣服虽然看着挺新,但穿在她身上不是大就是小,没有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