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小时不识月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3

    就献宝地拿出来给乔桐了。

    乔桐果然放下了身段,开始求他:“真的吗?我好想亲眼见见她呀~”

    ……

    对撒娇调情毫无兴趣,熊小时抱着书撤退回了办公室。

    看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少拿了一本,于是看着时间回到图书室。

    但刚拿到书走出不远,就被刚才事件的男主角拦在了走廊。

    “小时。”

    熊小时后退一步,客客气气:“师兄。”

    是的,同校同系师兄。

    她上大学,他读研。

    大学四年,和他打了两年的交道,所以这个人什么德行熊小时也再清楚不过,一件事就能很清晰地展现出来——

    他搞大了她两个室友的肚子。

    是的。两个!两个!她们宿舍一共就四个人,两个被林科搞大了肚子,可想而知她大学的宿舍生活过得有多艰难。但这个林科因为家世和自身能力都十分出众,风评完全不受影响,闲着没事还总想来撩拨熊小时。不管她多不给他好脸色看,他都能一笑置之,下次接着“小时小时”的喊,好像跟她有多熟一样。比苍蝇还要烦。

    说起来,这个人现在好像在大悟法务干得如鱼得水。

    熊小时连眼神都变成了死鱼眼:“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等等。”

    林科上前一步,笑着说,“世界大战,我听说了。”

    死鱼眼:“哦。是吗?已经传到3楼了?”

    “可不。机遇这种东西真是说不准,谁能想到今年的金鸽奖会有一个名额落在刑事?不过这样也好,”他还是很会说话,露出的两个小酒窝也很好看,“明年,我们就是同事了。”

    然而熊小时的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觉得有点倒霉。

    她继续死鱼眼:“对我这么有信心?”

    “我对你一直很有信心。我周末会参加一个brainst的律师茶会,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我记得你很喜欢谭芷,她也会去,不想见见她吗?”

    …………

    “师兄,以你的地位,好像没有能带两个人参加那种茶会的资格吧?”

    被他的一句激到,死鱼眼熊小时突然开启了熊怼怼模式。

    她硬邦邦地说:“我对谭芷半点兴趣都没有,也完全不想见她,你就带着乔桐去吧,说不定还能有点别的收获呢。”

    ……

    因为这段插曲,熊小时错过了精彩的抽签环节。

    回到办公室,三个案子已经分别被发到三个律师的手里了。

    田桃翻着资料问老周:“老周,你的案子怎么样?”

    “还行。虽然说有窝藏罪犯的行为,但属于亲属窝藏,没提供隐藏处所、财务,也没有直接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情节很轻,争取到无罪问题不大。”

    他说完,反问田桃:“你呢?”

    “我这更简单,我这当事人见义勇为,边报警边开车去追贼,那个贼吓得骑着摩托车逃跑,结果自己把摩托开快了、掉下高架桥摔死了,他的家属不干,要告我当事人故意伤害罪,还想让他给他们赔30万。笑死了。”

    “你这无罪辩护稳赢啊。”

    老周说完田桃,又看向了方政:“老方,你什么案子?”?

    熊小时看向资料。

    是个车祸肇事后逃逸又自首的案子。

    案子里,被害人没有当场死亡,而是由于肇事者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最终抢救无效导致死亡。但好在肇事者有自首情节,积极配合调查,对事故前后所有的描述与调查出的事实完全相符,也已经通过巨额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按目前这个情况走下去,应该能争取到缓刑。

    不是难度很大的案子。

    虽然案子难度不大,可对方政以及熊小时的意义却都不小,于是两个人很快就动身去见了案子的委托人,也就是当事人的父母。

    然后…………

    “翻供?!!!”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赞助商~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1214luckgirl!

    每章的更新时间就是每晚的20点30分,其他时间如果有更新提醒,就是我在捉虫修bug!

    第24章

    26

    提出要翻供的是车祸肇事者刘恬臻的父母, 而提出这件事的地点,则是他们的家——

    一栋坐落在熊猫市有名富豪区的独门独院别墅,光是院子里的游泳池,就顶上熊小时住的那一层楼的面积。

    其实在来这里之前的路上, 熊小时坐在方老师的车里, 就对这位提出委托的刘先生做了一点简单的调查,发现他正经营着势头不错的上市公司, 资产过亿, 目前的法律合作顾问就是对面的泰格律所。

    这就很古怪了。

    即使大悟有了主任坐镇,但泰格律所的刑事办公室, 无论是名声还是成绩, 还是比大悟这边的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刘先生为什么会放着有商业合作的泰格律所不选,而来选大悟的刑辩律师?

    因此在那时候, 熊小时在心里隐约就开始嘀咕,总觉得不是很对劲。

    果不其然,一见面, 寒暄都没说上几句,刘先生就提起了他的要求:

    “我们想要翻供。”

    熊小时一听完,脑袋“嗡”得就大了。

    她赶紧重新去翻主任给他们的那份调查资料,越看越茫然。

    翻供?

    翻供?!!!

    这根本就没有可以翻供的余地啊!

    旁边,方老师也提出了建议。

    他慢慢地说:“我已经看过案子的大体资料了,您女儿对事故前后所作出的所有的描述,都和调查出的事实相符,并没有矛盾的地方, 即使翻供,也很难取信于人。而且她已经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也有自首情节,完全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虽然说最后还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可以把刑期争取到三年以下,并且拿到缓刑,这种时候翻供,对您女儿来说并不有利。”

    熊小时默默地点头。

    就是这么回事!

    案子的情况已经很明了了,基本可以确定能拿到缓刑。

    而拿到了缓行,就意味着只要刘恬臻在缓刑期间不犯事,就不用再为这件肇事案负任何其他的法律责任,拘留呀坐牢呀,都不需要。

    可一旦翻供,后续的变数就太多了。一个处理不好,现在所有的优势就会全部消失。

    如果只是因为抱着侥幸心理,想要否认曾经的供述来试图获得无罪,那作为律师,确实是要把可能的利害关系向对方分析清楚、尽量劝阻住他们才行。

    可刘先生只是摇头:“不瞒您说,我们已经找过了很多家的律师。他们在了解情况后,给出的都是这样的意见。劝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