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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死来说事儿,不禁冷笑了一下,看来这次来套麻袋,还真是来对了。 她在草丛里趴得腿都要麻了,终于等到他们腻歪完了。葛二妮比袁振富有脑子,她不放心地叮嘱他:“说好了,我先走,你搁这里等一会儿在再走。” 袁振富占尽了便宜,格外好说话,他冲着葛二妮笑的特别温柔:“你放心吧,我哪次没听你的话?咱们这么久了都没人发现,这次也不会的。你回家的时候慢着点,这边路不好走。” 葛二妮甜蜜的走了,只剩下袁振富一个人。他倒也听话,在原地默默数数,一般他数两个一百就回家了,这次却不一样。 袁振富刚数到五十,就被一阵大力踹翻在地,紧接着脑袋上就被套了个麻袋。那人勒紧了口子,拖着他就走。 他完全被打懵了,这人力气特别大,根本就是在下死手。那人拖着他走了好大一会儿,袁振富觉得呼吸都困难了。好不容易停了下来,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拳头就噼里啪啦落了下来,还杂夹着几下无影腿。 袁振富第一反应就是陈家的两个壮劳力,想起陈家男人那一米八几的个头,他瞬间就怂了,一点反抗的心思也生不起来,直接就求饶了。 “哎呦喂,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欺负袁芃芃!” 拳头没停。 “我真错了!不该跟我奶去她家拿东西!” 袁芃芃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果然是你们家偷的!手下依然没停。 袁振富不断的求饶,一开始声音还挺大,后来疼的实在是说不出话来了,袁芃芃也就停了。 说实话,袁振富真的不是故意要害死袁芃芃的,但这不能作为他为自己脱罪的理由。因为他,一个十岁的鲜活的小生命走了,这是一个沉重的事实。如果黎芷鸯没有来到这具身体里,袁振富可能会接受他应有的惩罚,可现在,一个穿越,使事情变得复杂了。 打死人和打伤人完全是两个概念,就算报给警察局,袁振富也得不到他应有的惩罚了。而且袁芃芃和他又是这么近的亲戚,她如果想在小袁庄立足,是万万不能这么“无情”的。 既然常规的方法走不通,那正好特殊情况采取特殊手段了。袁芃芃看着地上宛如一滩烂泥的人,陷入了沉思。她什么作案工具都没留下,唯一留下的只有一个套在袁振富头上的麻袋。 但这个麻袋是很普遍的、家家都有的那种,想凭这个找到作案人员,简直就是难如登天。 最重要的是,刚刚她展现出来的力量至少是一个高大魁梧的成年男子才能有的,她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做到这种事! 袁芃芃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作案过程,发现没有什么疏漏之后就满意的走了。 果然,揍完人之后,连心情都变好了呢。 袁芃芃没着急下山,而是又往深处走了走,她想着弄点吃的,如果能弄点好东西,就给徐向军家送去。 这边说是山,实际上在地理上叫丘陵,高度还不到山的界限,所以动植物种类比起真正的深山老林,那是差多了。 袁芃芃边走边捡东西,原身认识些野菜,她本着不能放过的原则,雁过拔毛,釆的很干净。还有一些枯枝,她也捡起来,当柴火用。 可能因为是冬天,天气太过严寒,别说好东西了,她连只鸟也没看到。走了一会儿,她不敢再往里走了,在这里她都有点分不清方向了,再往里肯定会迷路的。十几年前闹饥荒的时候,这山里可是有狼下来过的,她可不敢跟狼杠上。 袁芃芃转身往回走,一眼却看到了一个灰扑扑的东西,藏在枯草丛里,很容易就让人把它也当作一团枯草。 可惜她现在的五感完全脱离了正常人的范畴,袁芃芃一眼就看到那是只兔子。她感觉自己全身都僵硬了,大气都不敢出。只有眼珠子滴溜溜转:怎么办?我现在应该干什么?去逮吗?但我应该跑不过这只兔子吧? 她稍稍低头,看向自己的两只手,空的。 连工具都没有,打什么兔子啊! 袁芃芃本来只是想来套袁振富麻袋的,根本没想着进山,自然也就没准备能逮兔子的东西。但是这都送到嘴边了,不逮好像太不像话了。 她缓慢的、尽量幅度小的往四周看了看,只有一些零散的小石子,连根粗壮的棍子都没有。如果她弯下腰去捡石子,那估计不等她直起身,兔子早就跑没影了。 刹那间,袁芃芃的系统仓库里就多了一小堆石子,再一秒过去,她的手里就多了两个小石子。 那傻兔子还在原地,袁芃芃一瞬间就下定了决心。她用尽全力地将手中的石子全冲着那只兔子掷了出去。没打中。 那兔子虽然傻,但毕竟是胆小而又敏锐的兔子,听到动静一下子就窜了出去。 第13章 误会 袁芃芃急忙追过去,边追边扔石子。虽然毫无章法且准头不行,但胜在力道足,投掷频率高。在它逃之夭夭之前,终于把它砸成了一个满是血窟窿的死兔子。 看着满身是血的兔子,她有些恶心,抬抬手就先把它收到了仓库。这东西血味有点大,再引来什么厉害的家伙就不好了。 袁芃芃折腾了这么大半天,有些脱力。但这里实在不是什么歇息的好地方,她也顾不上拾柴火和采野菜了,直接就往山下走去。 袁芃芃这时候才意识到她背上还背着背篓呢,懊悔不已,刚才应该把背篓收进空间的,要不然还能跑的再快一点。 袁芃芃在林子里转了一圈,花了好大的劲儿,呃,回到了原地。 离她的不远处,地上的新鲜兔子血还没干好呢! 她,好像迷路了? 袁芃芃绞尽脑汁地在记忆里搜寻着下山的路,之后垂头丧气地放弃了。之前发现兔子的地方已经是属于原身不太熟的区域了,而后她又追着兔子跑了那么长的距离,迷路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她实在有点累了,反正身上的衣服本来就很破,在林子里转了一圈之后又变得很脏,她也不心疼,就直接挑了一个离血迹远的地方,坐了下来。 太阳越升越高,快到中午了。她心里有点着急,她和陈老娘说好了中午去陈家吃饭的,要是她没去,陈老娘一点会发现她不见了,那老人该多担心啊。 她就不该往这么深的地方走,等把这地方混熟了再搞好东西也不迟啊! “咕叽”一声,袁芃芃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今天运动量那么大,怪不得会饿。袁芃芃想了想,终究还是想吃东西的欲望压倒了一切。 她从仓库掏出来一个馒头和一个鸡腿,一口馒头就着一口鸡腿吃:不管了,先吃饱才有力气找路啊! 这边,袁振富早已扯掉了头上的麻袋,一瘸一拐地回到了家